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督导组在黑龙江省督查期间查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摘要] 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 险化学品安全督导组在黑龙江省 督查期间查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月下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督导组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以安委办函字[2005]41号文件通知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时将该通知转发相关市(地)安委会办公室,并要求各市(地)高度重视,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发布日期] 2005-08-0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化学品;安全;安委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