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恒金彩墨艺术画院审查意见的函
[摘要] 柳恒金: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核,我厅同意做黑龙江省恒金彩墨艺术画院的业务主管单位,并对该院的业务工作履行监督和指导职能。
[发布日期] 2015-12-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我厅;该院;黑龙江省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9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