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支持工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参与改革和建设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早日实现我省“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现就支持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工会在我们国家中的重要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发布日期] 2001-11-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工会;支持;工会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