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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新接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
[摘要]
牡丹江、松花江、合江林管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总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森工经济效益,严把调入人员的审批关,总局于2004年3月2日以黑森人[2004]26号文件下发了“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3月9日召开了由企事业单位人事科长、劳资科长参加的会议,对文件要求进行了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04-05-1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总局;企事业;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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