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 有限公司“12.5”特别重大瓦斯 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机构),龙煤集团及各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12.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7〕250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08-05-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矿井;关闭;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