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监察情况报告的通知
[摘要] 转发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 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专项监察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龙煤集团、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全培训、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专项监察情况的报告》(黑煤安人字〔2011〕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发布日期] 2012-11-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