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及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委(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所属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推进健康龙江建设,现就整合卫生计生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推进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2-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卫生;执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