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黑建发〔2016〕2号 关于印发《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 按照省政府第十二次专题会议要求,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国开行省分行、农发行省分行联合起草了《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6-11-2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棚户区;购买;服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