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抽检工作的通知
[摘要] 省直各预算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最后一公里”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7〕6号)规定,现将建立政府采购项合同履约验收抽检常态化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履约验收抽检的项目范围 (一)预算单位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应按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合同履约验收。
[发布日期] 2017-10-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抽检;履约;采购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