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黑龙江省2013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报告
[摘要] 黑环发〔2014〕17号 签发人:富亚峰 关于报送黑龙江省2013年度污染源 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报告 环境保护部: 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度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各地按照国家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14-01-3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监控;自动;设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