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检查的...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关于公布2017年上半年全省建设煤矿生...
关于开展2014年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成立省级核与辐射...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命名2015年度...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14年市县预...
关于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常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的力度,人事部决定在部分省市和部门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07-08-0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人才;高层次;留学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3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