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
[摘要]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工商局、发改局,省农垦总局及其分局粮食局、工商局、发改局: 为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规范粮食收购市场秩序的通知》(黑政发[2011]78号)精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保护粮食生产者积极性,规范多元市场主体收购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 (一)认真执行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条件。
[发布日期] 2011-10-2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粮食;收购;许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