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精神,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发布日期] 2016-02-0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义务教育;经费;城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