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现提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发布日期] 2012-06-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救助;医疗;定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