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严控劣质煤污染严防重污染天气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按照省政府第四十七次专题会议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44号)文件精神,七月份以来,我厅联合省质监局、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防劣质煤炭严控燃煤污染联合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15-12-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污染;燃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