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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补充通知
[摘要]
各地、市、县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人事部《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05-07-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人事局;人事;报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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