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暗查暗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地)文广新局、黑河市文管办, 绥芬河市、抚远市文广新局: 现将国家文物局《关于暗查暗访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物督函〔2017〕1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自查,在2月至4月集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各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于5月15日前向我厅上报检查整改工作情况并附具体隐患及整改清单。
[发布日期] 2017-02-28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新局;消防安全;文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