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厅关于上报文物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市(地)文广新局,黑河市文管办,绥芬河市、抚远县文广新局: 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近期我局暗访抽查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物督函〔2015〕68号)精神,我厅于2月1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文物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黑文发〔2015〕26号),要求各地于3月2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文物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上报我厅。
[发布日期] 2015-04-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文物;工作;新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