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贫困村综合 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督导检查的通知
[摘要] 有关市(地)、县(市)文广新局: 为改善贫困村公共文化设施条件,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下达了2017年贫困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黑财指(教)【2017】100号),按照每个贫困村补助15万元(其中,文化广场建设补助12万元,文化室设备购置补助3万元)的标准,下达相关市县建设指标。
[发布日期] 2017-09-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贫困村;建设;补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