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调整我省水稻、玉米两个粮食品种安全储藏水分标准的通知
[摘要] 由于储存条件和储存方式的变化,根据我省粮食储藏实际,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01]146号,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秋粮上市开始,对我省生产的稻谷、玉米两个粮食品种的安全储藏水分进行调整,即:稻谷由原来的≤13.5%调整为≤14.5%,玉米由原来的≤14.5%调整为≤14.0%。
[发布日期] 2007-10-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储藏;粮食局;水分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9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