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改进工作方式,发现问题,进一步研究培育发展的措施,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27号)的规定,省民政厅、省科技厅决定从2009年3月开始,对在省民政厅登记的民办科研院、所、中心等联合进行2008年度的年检工作。
[发布日期] 2009-03-17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自然科学(综合)
[关键词] 年检;单位;自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