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委关于延庆县2015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的通知
[摘要] 延政办发〔20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市属垂直部门: 为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教委制定的《延庆县2015年非京籍儿童少年入学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5-04-02 [发布机构]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审核;证明;人民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