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工发﹝2011﹞33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各用人单位: 为保障我市所属国家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国家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1-12-07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工伤保险;参保;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