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严打借二手房交易洗钱 购房款应以买卖双方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摘要] 4月20日晚,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北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打击借二手房买卖洗钱的不法行为。
[发布日期] 2017-04-21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房地产;经纪;反洗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