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摘要] 京政办发[2015]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15-11-0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资本;社会;政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