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摘要] 为配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继续做好营改增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发布日期] 2013-07-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建设费;改增;试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