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技术规范的通知
[摘要] 粤卫办函〔2012〕209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2〕4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6-25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健;儿童;规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