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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摘要] 根据《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要求。保健食品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1 技术要求1. 1原料要求 原料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1. 2感官要求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组织形态、不得有异味、杂质或腐败变质。1. 3卫生要求1.3.1理化指标(见表1)表1 理化指标(mg / kg)项 目指 标饮 液固体饮料*胶 囊*铅(以Pb计,mg/kg)砷(以As计,mg/kg)汞(以Hg计,mg/kg)≤0.5≤0.3—≤0.5(≤2.0)≤0.3(≤1.
[发布日期] 2011-04-27 [发布机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要求;检出;保健食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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