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工作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京环保气字[1998]477号 签发人:余小萱 关于对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测试工作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L排放标准》(GB11/105-1998)(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1998年8月25日发布,为使新标准顺利贯彻实施,保证测试方法统一和测量数据的准确,现将对新车排气污染物测试工作中的几点说明通知如下: 1、在执行北京市《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对新生产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的检测采用欧洲91/441/EEC测试方法。
[发布日期] 2008-03-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排气;检测;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