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密闭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运输区域范围的通告
[摘要]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通告[2003]2号 关于调整全密闭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运输区域范围的通告 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有关规定,落实《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运输车辆途中遗撒和扬尘污染,现将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及调整运输区域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3年5月1日起,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运输区域范围,由四环路以内地区调整为五环路(含五环路及规划五环路)以内地区。
[发布日期] 2008-03-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渣土;运输;运输装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