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对62名环评工程师“挂靠”环评机构问题处理通报的通知
[摘要] 京环办〔2014〕93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环办〔2014〕24号)有关要求,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是环评机构开展环评业务的主要技术力量,必须为环评机构的全职工作人员。
[发布日期] 2014-09-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评;第号;证乙字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