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的通知
[摘要] 京环办〔2015〕36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北京市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中心及各相关单位: 为整改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建设,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环办函〔2015〕370号,以下简称《廉政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5-03-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廉政;环评;环境影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