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设施蔬菜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农业局: 为了加强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设施蔬菜项目的管理,确保设施蔬菜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北京、天津、河北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设施蔬菜项目的实施意见》(国农办〔2011〕75号)精神,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制定了《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设施蔬菜项目验收办法》。请各区县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1-08-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验收;设施;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