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提高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了《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和《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国卫办应急发〔2015〕54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发布日期] 2015-11-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应急;规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