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眼科等10个科室环境形象建设范例的通知
[摘要] 各中医医院: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眼科等10个科室环境形象建设范例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关于印发中医医院眼科等10个科室环境形象建设范例的通知》文件,请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satcm.gov.cn)。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发布日期] 2012-04-0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