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诊疗技术等第二类医疗技术的批复
[摘要] 医科大学总医院: 你院《关于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等6项第二类医疗技术的请示》(津医大总医院〔2014〕47号)收悉。 经我委委托市医师协会组织专家对你院申报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现场审核,允许你院准入的相关医疗技术名单如下: 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 玻璃体切除技术 胸腔镜肺叶切除技术
[发布日期] 2015-01-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眼科学
[关键词] 技术;医疗;你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