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7028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延长软骨再生系统临床应...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成本核...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4年传统医学出师...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事中...
关于新增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等部分检验...
关于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
关于市肺癌诊治中心联合会诊收费标准的批复
[摘要]
市肿瘤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肺癌诊治中心联合会诊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综〔2012〕76号),同意你院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由患者委托天津市肺癌中心联合会诊并签订协议,由诊治中心收取疑难病理会诊费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市肺癌诊治中心开展的疑难病理会诊服务收费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的难易程度,每例患者最高收取600元。 二、以上自2012年10月20日起执行。 &n
[发布日期] 2012-10-1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会诊;肺癌;诊治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21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