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汛预案等1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部队医院: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高效进行,现将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汛预案等1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按照《天津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2014年6月23日
[发布日期] 2014-06-2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预案;医疗卫生;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