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整治“两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维护医疗服务秩序,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
[发布日期] 2016-08-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机构;卫生;性别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