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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自2007年11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锦湖石油化学...二、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4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海关总署相应发布了2003年第53号公告。根据商务部对该案期中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部分韩国企业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7年11月22日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韩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Kumho Petrochemical Co.,Ltd.)的丁苯橡胶(涉及海关商品编号4002191100、4002191200、4002191900和4002199001),海关按照2.9%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 2007-11-22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复合材料
[关键词] 丁苯橡胶;反倾销税;公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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