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号
[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海关对加工贸易联网企业的管理,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办法》(署令第150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在商务部门对企业申请联网监管进行前置审批的基础上,主管海关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联网监管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联网监管条件的,主管海关应向企业制发《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 二、主管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为基础,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实施联网监管的模式。
[发布日期] 2007-01-1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联网;海关;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