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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的通知
[摘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筹备组:按照国务院赋予我局的职能,根据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和国际惯例,为确保人民用 药的安全、有效,必须切实加强药品上市后的评价管理工作。为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 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评价中心”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主要承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调整的技 术业务组织工作;非处方药目录制定、调整的技术业务组织工作;药品试产期及上市后的再 评价和药品淘汰筛选的技术业务组织工作;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的技术业务组织工作等。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国家药品监督;评价中心;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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