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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部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监管单位及个人的通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在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大医药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病例报告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在发现药品严重不良反应及时控制药害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医院等66个单位和宋立刚、王育琴等66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管工作再创佳绩。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管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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