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7399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公布2011年获第三批婴幼儿配方乳...
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关于禁止药品、生物制品生产中使用疫区牛...
关于印发《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
关于在中国中医研究院和成都中医药大学增...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风险分析——第一...
关于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监督抽验情况及查...
关于口腔数字观察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口腔数字观察仪等42种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口腔数字观察仪:用于口腔观察。作为I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药品监督管理;清洗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255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