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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提纲
  • 一、培训内容:
关于举办GLP培训班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10月颁布《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GLP)后,进一步推动了我国GLP工作的开展。许多研究机构逐步认识到在药品研究中实 施GLP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并就如何实施GLP进行着尝试和探索。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性评价;药品研究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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