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尔眠胶囊等36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安尔眠胶囊等36种药品(化学药品9种,中成药27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36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发布。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发布日期] 2012-11-16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非处方药;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