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意见的函
[摘要] 国中医药医政基层便函〔2013〕35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2013年起,国家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为实施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可行性论证。参与论证单位要兼顾中医药服务能力好、中、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论证服务规范是否可操作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对服务规范修改的意见、建议,并请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基层服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 2013-04-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服务;征求意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