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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推荐的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励个别项目重新公示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科技函〔2012〕33号由于我局推荐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中药注射剂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及在生脉等注射液中的应用》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变更,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2年3月7日—3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所公示的推荐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发布日期] 2012-03-09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提出异议;我局;公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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