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我局对新一轮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请你部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单位)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十五”期间建设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均可申报新一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09-10-1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