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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网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5月31日。 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一)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
[发布日期] 2021-03-18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报备工作;通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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